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特种作业(特种设备除外)、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与操作证、合格证的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培训机构的安全培训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和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安全评价、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指导市应急和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