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负责全市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全市全域旅游总体规划、旅游项目规划、招商引资和建设指导;负责指导国家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旅游度假区、红色旅游景区及专项旅游产品质量等级创建和标准化管理;负责指导全市旅游商品、旅游演艺、民宿客栈和旅游新业态发展,促进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制定全市国内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主要促销活动;负责国内、国际旅游市场开发工作,组织开展旅游景区、目的地和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承担对外合作交流事务,组织、协调境内外区域合作业务工作;按规定指导和管理旅游节庆活动;负责全市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工作。
②全面负责古城管理、保护、开发工作,协调、指导市相关部门做好古城保护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古城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黔阳古城保护管理办法》,制定景区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行驶古城项目建设及商业经营备案及监管权;研究和制定古城保护、管理和利用的政策措施,参与编制和实施古城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申报古城保护年度项目计划和资金预算,管理和使用市政府安排的古城专项保护资金;按照有关规定和委托权限,负责古城内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和管理,以及房屋修缮开发建设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古城内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负责古城旅游经营、市场开发、招商引资、景区宣传和对外交流、接待、联络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查处与古城保护相关的违法违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