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综合改革的方针、政策,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推动全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提供服务保障;为乡(镇)管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资金提供政策性咨询服务保障;承担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和支付核算等事务性工作;为乡(镇)实施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提供服务保障;为乡(镇)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发展村集体经济和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试点工作提供服务保障;承担编制审核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年度预算、拨付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本部门联系单位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预算执行、资金拨付审核等事务性工作;承办县财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