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配合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制定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措施。指导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承担专利代理执业监督工作。促进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有关事宜。配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专利违法行为。推动落实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负责原产地地理标志专用权的保护。承担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的相关工作。指导、承担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纠纷调处和维权。
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相关前置服务工作。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负责与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联络和业务指导。承担专利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