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全市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推动全市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及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开展,并负责相关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对认证机构在全市的认证活动实施日 常监督检查。承担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有关实验室检验、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查处违法行为。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授权批准发布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开展标准化对外合作和参与制定、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工作,承担全市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及法人数据库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