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市场运行调节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和行业发展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制定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对接;负责重要生活商品(肉类、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监测分析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运行,按照有关规定对石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商贸物流设施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推动商务领域追溯体系建设;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配合上级开展对直销企业管的服务网点进行确认审查。
拟订推动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的相关工作;推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负责商业特许经营相关管理工作;建设中小微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负责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物流加工、供应链管理等新兴业态发展;促进品牌建设和绿色流通发展,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承担市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监测分析工作;统筹全市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负责商务领域品牌促进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服务贸易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服务外包发展、指导协调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市服务和技术进出口工作;负责全市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与促进工作;承担由政府举办的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会展业促进与相应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