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直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贯彻实施社会力量办学的有关政策规定,对本市的中小学校、中等以下职业学校、成人学校、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幼儿园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指导全市教育执法、执法监督工作,承办本系统行政复议代理、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改革的研究和试点工作;培训兼职督学,指导兼职督学的工作,负责乡镇教育目标管理;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材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牵头协调需送其他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