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和技术改造工作;参与拟订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和推进新型工业化,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相关行业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工业化领域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出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投资状况;拟订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目录;按规定权限做好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工业领域市级财政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综合平衡研究提出资金安排预算方案,协助促进市工业集中区发展。
组织拟订全市企业技术进步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市产业关键性技术开发、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开发和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织新技术、新产品及新工业的研发推广;推进实施行业规范和标准;组织拟订行业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推进产学研合作;制定全市军民结合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引导市内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推进军民融合;承担民口配套有关协作事宜;负责研究协调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重大事项,组织指导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工作。
承担冶金、有色、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行业的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相关产业发展政策;负责禁止化学武器有关职责;会同有关方面实施全市农药的准入管理事项参与原材料工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指导原材料工业相关企业的调整和重组;指导通用机械汽车、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船舶的行业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并实施装备工业重大事项,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参与装备工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指导装备工业相关企业的调整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