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并负责督促落实。
2、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及时受理、交办、送、承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各单位信访工作运行情况。
3、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严打斗争,建立和完善打防控长效机制。定期对辖区内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分析研究和预测影响社会稳定的新形势、新问题、新动向,认真组织打击、防范、建设、管理、教育、改造、调处等活动。
4、制定完善镇综治服务中心、村委会便民服务站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规范化运行,定期向县委政法委(综治办)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5、组织镇综治服务中心及村委会便民服务站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每年集中培训二次,提高工作人员驾驭工作、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6、开展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机制,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