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拟订全县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改革措施、管理办法;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立项报批、招标投标、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组织和参与市政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城市燃气、供水、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镇、乡和村庄建设;指导村庄整治、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镇、乡和村庄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治理和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参与省、市重点镇(村)的建设工作;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街、名村和传统村落及重点镇、特色镇、重点村和审核上报和后续建设过程中的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