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按照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12315”网络体系建设工作,调解消费争议;承担重大突发性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急处理、协调调度等。
贯彻落实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承担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和拍卖行为的管理工作;配合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贯彻落实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局规范直销和打击传销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工作;配合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大案要案;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
贯彻执行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负责本级广告经营单位的审核工作;配合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规范电子商务网上交易行为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配合查处网上违法经营、虚假违法广告、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违法案件;承担电子商务监督管理中跨地域纠纷的协调、配合工作。
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配合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有关事宜。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营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