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研究拟订全县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改革措施、管理办法;负责全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统计;指导和监督乡镇、村庄建设,参与本县城乡重点项目的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城乡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省、市、县重点镇、中心镇、特色镇的建设;指导集镇污水、农村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监督管理;负责本县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一定规模的城市扩建和改建工程;承担全县历史文化名镇(村)、特色旅游景观名镇(村)、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和传统村落等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范围内燃气管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燃气管理的法规、标准、政策;负责城镇燃气规划、计划的制定、修订及组织实施;负责燃气企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及燃气设施改动行政审批的审核及管理工作;负责对燃气经营单位及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监督检查;负责供气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及组织实施。
负责全县范围内燃气管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燃气管理的法规、标准、政策;负责城镇燃气规划、计划的制定、修订及组织实施;负责燃气企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及燃气设施改动行政审批的审核及管理工作;负责对燃气经营单位及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监督检查;负责供气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及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