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监所管理的政策、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等场所的人员监管、教育工作;负责掌握羁押情况,检查、指导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负责本县监管场所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中心改革
创新和科技信息化的规划、组织、实施及其他业务工作。下设芷江侗族自治县看守所,核定所长1名。其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监管留所服刑罪犯: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和卫生,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积极开展狱内侦查工作,深挖犯罪,协助办案机关顺利进行工作;服务办案部门,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严格执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看守所的安全。下设芷江侗族自治县拘留所,核定所长1名。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对被拘留人员进行拘留处罚,在法定期限内对其人身自由进行限制:对被拘留人员进行管理和教育,掌握被拘留人员的思想动态,加强管理,严密警戒,确保拘留所的绝对安全;保障被拘留人员的合法权益;负责开展深挖犯罪工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