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任:杨理海
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统一授权,以新河路镇人民政府名义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主要负责辖区内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镇管理、应急管理、市场秩序、食药监管、农业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强制和监督检查权,并接受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河长制、路长制、环境整治、爱卫等工作。
队 长:蒲 迎
根据工作职责,设下列三个事业单位: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三)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