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煤炭、电力、石油和天然气等重要生产运行要素的供应;实施煤电油气应急管理;组织贯彻煤炭、电力工业(含永电)的行业发展规划、行业规范和经济技术政策;协助电力工业体制改革三作;承担冶金、有色、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行业的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原材料工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参与原材料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指导行业内质量标准工作;指导原材料工业相关企业的调整和重组,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电力工业的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指导推动节约用电,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负责电力资源配置和年度电力电量平衡,编制并实施年度发用电计划;指导协调电力生产调度,监测电力运行,统计并通报相关信息;指导电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电力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六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