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拟定全县城乡建设、年度计划、改革措施、管理办法;负责全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自来水供水节水、给排水、污水处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行业管理办法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业发展目标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编制全县城市自来水供水节水、给排水、污水处理的建设、管理与维护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及重点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城市自来水供水节水、给排水、污水处理的管理与维护等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审查与管理;负责市政公用事业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本县规划区内市政工程建设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一般性改造、扩建、维护工程项目的立项报批、招投标、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指导和监督镇、乡和村庄建设的管理和实施;负责全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统计工作;负责全县重点市政基础及建筑工程建设工作。指导无障碍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