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建议;拟定相关法治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按规定起草有关林业政策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林业和草原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相关工作。承办林业和草原行政许可相关工作、行政复议和听证相关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牵头协调需送其他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承办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