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拟定区社直属单位改革和发展的总体规划;指导区社直属单位的产权制度改革和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建设;负责拟定社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协调社有资产清查、评估、产权界定和登记等有关工作,对社有资产获取、运营、处置,投资运营效益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出建议;负责区社直属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目标管理和制定区社直属单位《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并对实施情况、进度进行定期检查;指导区社直属企业重大业务经营和对外招商、合资、联营等经营活动;协助人事教育股对区社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考核、考察;协助财计基建股抓好区社直属企业的扭亏增盈工作。
负责本系统社有资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拟定和实施;组织、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内统外保;落实政府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管理制度;协助、督促本系统安全隐患的整改和对安全事故的勘查;协助有关股室对社有资产的清查、评估、产权界定和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