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 鹤城区 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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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审计局
负责人:赵攀
地址:怀化市鹤城区行政中心4楼东头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745-2235187
工作职责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中央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区委和区人民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区审计政策,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区人民政府区长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直有关部门、乡镇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
1.中央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区委和区人民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
3.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和省级、市级、区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使用区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区属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我区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8.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负责审计署、审计厅、市审计局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八)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九)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区审计系统的应用。
(十一)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区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各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简介
区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区委审计委办公室日常工作,主持区审计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局办公室、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室、计 划统计工作,负责档案管理、督办督查、安全生产、 政务公开、信用体系建设、禁毒、宣传统战、爱国 卫生、共青团、妇女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财政金融审计股、农业农村与自然资源环境审计股、机关财务、机关工会、老干部及退休支部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经济责任审计室、行政事业审计股、内审工作。 负责综合绩效考核(包括市对区绩效考核)、党建、 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综治维稳、平安建设、文明 创建、优化营商环境、组织人事、上级审计机关发 现问题整改等工作。
总审计师
分管建设项目审计中心、法制股、执行股工作,负 责行政执法、计算机审计、招商引资等工作。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2235187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人事、财务、新闻宣传、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把关等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工作,管理审计事业经费,对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建立有关审计监督对象的数据库;负责审计对象的必审性及可行性调研和论证;负责制定、调整、下达中长期和年度审计计划,组织检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分析;负责综合调研及综合性材料起草工作;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全区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法制执行股主要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负责审计结论性法律文书的送达和审计决定的执行;负责审计移送处理事项和审计建议事项以及自行纠正事项的跟踪落实;负责检查督促落实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负责办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事项;构建审计执行情况数据库和审计整改情况台账;负责审计执行情况的统计分析,研究和协调审计执行的相关问题。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2235860
工作职责:组织审计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和省级、市级、区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组织审计政府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区属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及其直属单位资产、负债和损益。 电子数据审计股主要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区直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区审计系统的应用,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审计系统“金审工程”项目实施工作。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组织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承担经济责任审计中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2261012
工作职责:组织审计政府性投资、以政府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 重大项目与政策跟踪审计股负责组织开展对重大项目的稽查审计,对区级政府性建设投资计划安排及实施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区直有关单位、乡镇落实中央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实施跟踪审计。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2866258
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区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2866278
工作职责:组织审计区直相关部门及所属单位、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企业与外资审计股组织审计区属国有企业或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及其下属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及财务收支情况和相关绩效情况;组织开展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审计署、审计厅、市审计局的授权,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及相关绩效情况。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2253571
工作职责:  主要职能: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财政性资金,企业事业组织管理和使用的国有资产、国有企业和事业组织自筹资金或银行贷款、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资金或贷款、社会公益性资金和融资为主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为主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招标投标、预决算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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