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和继续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区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事后备案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承担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和人员信息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的有关规定,承办区有关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的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干部援疆援藏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级、市级荣誉制度和政府表彰奖励制度,承担审核上报国家、省、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相关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区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