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二、编制全区教育经费年度收支计划,指导编制并负责汇总上报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经费的年度预、决算,做好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三、做好系统内部专项经费的筹措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基层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考试考核、任免推荐和管理工作。
五、制定全区中小学后财务管理制度,监督和检查各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教育经费的执行情况,承担教育经费内部审计工作。
六、做好教育系统计划统计工作。
七、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协调工作。核算教育成本,按照省、市规定制定学校有关收费项目及标准,负责教育收费的管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八、指导全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改革工作。
九、协助财政部门加强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管理、财政票据的管理以及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