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 鹤城区 区人民政府

  • 机构简介
  • 领导班子
  • 内设机构
基本信息
区人民政府
负责人:郑明明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
简介
区委书记
领导主持全盘工作
区长
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工作。
常务副区长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消防、机关事务管理、经济研究、税务、金融、国防动员、债务化解、重点项目、鹤中一体化发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优化经济环境、经投实业、城建投、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深化改革、民生实事和政府绩效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审计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区鹤中一体化发展事务中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就业服务中心、区养老和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区应急管理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区统计局、区金融事务服务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机关事务中心、怀化市经投实业集团公司、区城建投资公司。协助分管区财政局(区化债办)、区审计局。  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人武部、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委编办、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各民主党派区委、区税务局、区委老干服务中心、区接待服务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鹤城区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在鹤分支机构、各保险公司在鹤分支机构。
常委、副区长
负责交通运输、退役军人事务、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环卫、渣土、智慧城市服务等工作。  分管区交通运输局(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区文化旅游事务中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中心、区渣土事务中心、区智慧城市服务中心)、区环境卫生工作服务中心。  联系市交警支队、市邮政管理局、广铁集团在鹤办事机构、驻鹤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文联、区融媒体中心、区委网信办、区社科联、区史志研究室、区档案馆。
副区长
负责公共安全、国家安全、司法、信访、禁毒工作。 负责鹤城公安分局工作。  分管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禁毒社会化服务中心。 联系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鹤城武警中队。
副区长
负责内外贸易、外向型经济、招商引资、市场监管、国际陆港建设工作。  分管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联系区工商联、区侨办、区台办、中石油怀化销售分公司、中石化怀化分公司。
副区长
负责教育、卫健、医疗保障、生态环境、爱国卫生工作。  分管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属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区医疗保障局(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鹤城生态环境分局、区爱国卫生工作服务中心。 联系区红十字会、区计生协、团区委、区妇联、在鹤大中专院校。
副区长
负责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安置区建设工作。协管鹤中一体化发展工作。  分管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征收安置事务中心。
副区长
负责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营经济工作。  分管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鹤城产业开发区。 联系区科协、区总工会、国家电网鹤城供电公司、中国铁塔怀化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鹤城分公司、中国联通怀化分公司、中国电信怀化分公司。
副区长
负责水利、林业、民政、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移民、供销、防汛抗旱工作。 分管区水利局(区水利事务中心)、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农机事务中心、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区农村经营事务中心、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区供销社。 联系鹤城森林公安分局、区气象局、区残联。
负责人:杨曜徽
地址:鹤城区金海路14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745-2233372
工作职责:一、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 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区政府各部门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 或对区政府部门间的分歧事项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决定。 (三)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 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对区政府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六)负责全区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考核,主持全区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七)搜集、研究分析和综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区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提供参考 (八)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和区政府工作部署,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带全局性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九)组织办理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负责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领导来区检查指导工作以及外县(市、区)政府领导来区工作期间的接待工作。 (十一)指导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工作 (十二)协调全区对外联络、招商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三)办理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简介:

最近动态

 

扫二维码

关注我们

不迷路^_^


我们愿景

乡村更美丽

农民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