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建设法规的咨询、清理和汇编工作;审核局重要文件的合法性;负责市本级并指导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市本级并指导县(市、区)建设部门的法制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建设行政执法及监督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负责对即办件、只需进行书面审查即可作出决定的事项的审批;对承诺件、联办件、报批件的预审处置;承办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牵头协调需送其它科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科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进驻市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