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 溆浦县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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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领导班子
  • 内设机构
基本信息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负责人:刘辉
地址:卢峰镇沙龙路菜市场对面
办公时间:7月1日-9月30日8:00-12:00 3:00-6:00 1月1日-6月30日,10月1日-12月31日 8:00-12:00 2:30-5:30 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办公电话:0745-3327111
工作职责
溆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县城管执法局)是溆浦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县城管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给排水、污水处理、户外广告、公园、城市照明设施、城市垃圾集中处置、市政基础设施管理与维护等行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对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考核监督与绩效评审。
(三)负责“智慧溆浦”数字城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推进县城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四)负责城区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标准和行业规范;负责城区生活垃圾的集中处置和垃圾处理场的管理。
(五)负责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市政道路、路灯、城市桥酒城市排水系统的管理、执法和维护工作;负责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的一般性改造和扩建工作;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包括人行道)因实际和维护需要的临时占用、挖掘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地下管网设施的监管工作,参与编制城区市政工程设施规划和市政工程竣工验收。
(六)负责城区的城市规划区内的园林、绿化、公园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城市雕塑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城区古树名木的保护和具体承办古树名木的移植审批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城市园林绿化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
(七)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供水(含二次供水)、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管理执法工作;负责城市排水许可证的核发;负责城区供水企业的水质监测和指导,管理城市污水处理工作。
(八)负责县城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
(九)负责监督管理县城城区车辆清洗站、场。
(十)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建筑垃圾倾倒、运输、消纳、处置的管理和执法工作。
(十一)负责县城规划区内临时占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的行政许可。
(十二)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其职权如下:
1、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2、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工商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3、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交通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4、向城市河道和其他水域倾倒废弃物和垃圾以及违规取土.
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水务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5、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6、其他由县人民政府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具体行政处罚权。
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实施与前款规定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全盘工作
党组成员、局机关工会主席
分管办公室(财务)、渣土办、绿化办、 垃圾处理场、市政管理事务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
分管办公室(党建人事)、政策法规(行政审批)、县城市事务管理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污水管理、供排水、安全生产、河长制、综治维稳、信访;分管污管执法中队(办公室)、办公室(安全生产)、县城乡水务有限公司
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内务、政策法规、绩效考核、执法、公务执法车辆、后勤保障、禁毒、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机关节能、保密
负责人:龚高明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3327111
工作职责: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 重要文稿、文秘、综合、调研和宣传工作;负责机要保密、信访和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承办综合性会议会务、重要接待和重要活动安排;负责车辆、后勤管理;负责机关内务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组织编制县本级城市管理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改革措施和管理办法。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老干老龄及协管员管理工作;负责人员录用、教育培训、调配、考核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技术职称的评审和报批工作;负责共青团、妇女工作、社会保障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组织编制行业和财务收支年度综合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本局各行业资金管理;指导局属单位及社团的财务统计工作;负责全局的财务及内审工作;负责对行政处罚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产拍卖工作的管理;负责罚缴分离制度的实施;负责车辆等专用装备的计划、配置、及更新等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办公自动化管理、维护工作;负责执法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简介:
负责人:梁敏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3327111
工作职责:负责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文书的拟订和执法证件的管理;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重大执法活动的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对全县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考核;负责行政执法信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工作;负责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对口衔接、文书送接、执法协调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系统普法宣传教育、调节矛盾纠纷工作;负责对城区城市管理方面违章违法行为实行集中处罚;负责全局查处案件的立案、审理、处罚、结案及归档工作;负责对暂扣实物进行登记、整理、保管、上交工作;负责对已受理案件的核查、未办理案件的督办、强制执行案件前期材料的整理工作;负责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所需证据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的上报备案工作。负责承办涉及本局的其他法律性事务 负责本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负责对即办件、只需进行书面审查即可做出决定的事项的审批;负责对承诺件、联办件、报批件的预审处置;承办本局组织或参与其它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牵头协调需送其它科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科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负责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渣土运输、占用公共场地、占用绿化地、排水设施、户外广告设置、城市公共照明 设施等其他法律授权的行政许可审批。
简介:
负责人:向  安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3323711
工作职责:研究提出城市市政设施维护的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一般性改造、扩建、维护工程项目的立项报批、招标投标、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组织和参与市政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市政道路的占道、破道管理:负责局属单位建设项目的管理。负责广场、环境卫生、供水、垃圾、污水处理、各类市政设施等管理。协助研究城市园林、绿化、公园的年度规划;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监督、验收;负责改变绿地规划和临时占用绿地审核工作;负责城市绿化树木修剪、砍伐、移植的审核工作;负责城区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及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城区古树名木保护和具体承办古树名木的移植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城市园林绿化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公园及城市雕塑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负责建立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筑查处工作信息系统和工作考核机制,对违法建筑查处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协调;负责对全局性工作部署和上级重要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负责局机关工作作风的督促检查和通报。负责对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进行指挥调度、综合协调工作。            何一平  负责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负责建立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筑查处工作信息系统和工作考核机制,对违法建筑查处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协调;负责对全局性工作部署和上级重要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查办;负责局机关工作作风的督促检查和通报,负责对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进行指挥调度、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受理和查处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的投诉、举报工作;负责数字城管、"1231"、市长热线交办事项的处理工作;负责信访和协调督促落实上级机关、领导批办件和相关部门转办的各类投诉、举报案件;负责对案件查处结果的反馈工作。 其它人员配合城市公共管理股负责人做好相关工作。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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