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国家有关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镇政府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参与管理和监督林木采伐及其伐区的调查设计和验收工作;做好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做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的集体林木、林地规范流转服务,依法保护湿地资源;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使用权的争议和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以及乡村林场和个体林场的管理。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