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贯彻实施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对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实施管理和监督,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按权限承担公路、水路工程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监督管理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定额、造价控制;负责管理站场、公路养护工程、水运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设施保畅通应急抢险工作;负责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和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的监管;指导全县公路、桥梁、渡口、隧道、航道、港口、码头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协调铁路、机场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