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抓好“四城同创”;
2.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古城区内拉客、欺客、宰客等严重损坏凤凰旅游形象等违法乱象;
3.建立与乡镇联合监管风景名胜区资源的工作机制,做好景区日常巡查,依法督查、制止风景名胜区内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4.抓好影响夜景的装饰装修整治;
5.抓好电力消防安全整治,拆除违规建筑及构筑物;
6.抓好机动车出入古城、音响叫卖、流浪歌手扰民等乱象工作;
7.负责景区环境卫生督查管理,维护游览秩序和环境;8.落实上级督促问题整改;
9.对风景区内的能源或矿产资源开发进行监督;
10.完成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