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组织编制凤凰县应急管理建设规划并组织协调实施。研究拟订相关经济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指导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行工作。承担规定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编制县级预算内投资计划,并负责项目的监督管理。推动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重点工程、应急避难设施项目建设。统筹协调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并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负责机关的财务和资产管理、会计核算、装备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拟订机关管理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机关财务会计和经费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编制、执行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国库集中支付和非税收入、银行账户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按照权限,承担应急管理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标志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并监督检查。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