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兰里镇人民政府

  • 机构简介
  • 领导
  • 内设机构
兰里镇
兰里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石佳林
地址:兰里镇兰里社区六组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745-5010009
工作职责:
简介:兰里镇是一代名臣满朝荐的故里。位于麻阳苗族自治县东北部,距县城14公里,东连吕家坪镇、黄桑乡,南接和平溪乡,西靠高村镇,北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接壤,辖14个村和1个社区,6472户2.9万余人。人口以苗族为主,全镇总面积87平方公里,是麻阳苗族自治县下三区经济、文化、交通中心。 兰里镇农业产业结构日趋完善,形成了以黄桃种植、白鹅养殖等为主的特色农业产业,集镇规模不断扩大,集聚效应逐步凸显。历经多年发展积累,全镇初步形成了以白鹅、生猪、青年鸡养殖和橘橙、猕猴桃、黄桃种植为主的特色种养格局。
党委书记
主持全面工作,落实各项主体责任。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政府工作,协助书记抓全面工作,主抓全面深化改革和乡村振兴工作,落实相关主体责任,负责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兰里大桥、防洪堤建设)等。
党委专职副书记
主抓政协、统战工作。分管党建、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民族宗教、卫生健康办公室、驻村工作队、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工作、科协工作;联系分管老干、疫情防控、商科工信、邮政、移民工作;负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协助书记抓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人大工作。分管绩效考核、为民办实事、新农合征缴、就业、农保、妇联等工作;负责兰里镇特色产业发展、农资集采、社会化服务队伍等工作;负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乡村振兴、扫黑除恶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党委委员、副镇长
分管农业(农业农村、水利、畜牧水产、林业、农机、经管)、主抓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财务工作,分管审计、金融、发改、一事一议等工作;负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乡村振兴、扫黑除恶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人大副主席
主抓政法、武装、扫黑除恶、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禁毒工作。分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自然资源所、住房保障、镇村规划、拆旧复垦、集镇管理工作,协助镇长抓好集镇市场建设、增减挂钩和水田开发等重点项目建设等;负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扫黑除恶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主抓党建、组织、人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管理等工作;协助抓乡村振兴工作;分管关工委工作;负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乡村振兴、扫黑除恶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主抓宣传、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统计、教育、团委、文化综合服务站、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残联、退役军人和民政工作,负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乡村振兴、扫黑除恶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副镇长
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党政办,主抓办文办会、后勤内务、档案、保密、史志、工会、人事等工作;负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乡村振兴、扫黑除恶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副镇长
主抓应急安全工作。分管交通、海事、消防、应急救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工作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电力、市场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乡村振兴、扫黑除恶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负责人:段师偲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5115229694
工作职责:1.协助党政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2.负责本单位各内设机构工作的综合协调。 3.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信访、保密、行政事务和后勤工作等。 4.组织草拟综合性报告,审核以党委、政府名义发布的政策性文件。 5.协助做好本单位党的组织、宣传、纪检、统战、武装、老干、关协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6.做好机关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7.组织制订和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8.承办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简介:
负责人:苏欢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5874575210
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基层党建的决策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 2.落实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各项措施。 3.以配强村“两委”班子、选好基层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统筹抓好基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4.加强基层党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5. 推进基层民主管理,规范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督促落实各项制度规定。 6.协调推动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各项经费落实,大力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7.认真完成上级和党委交办的其他基层党建工作任务。
简介:
负责人:张红卫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3874435671
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县经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法规; 2.负责农业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加强农业、林业、水利及农村经营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3.负责与上级管理部门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派驻乡镇机构的协调工作; 4.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简介:
负责人:张青元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3874567170
工作职责:1.负责收缴农合、农保、医疗保险;对失业、无业人群开展就业培训; 2.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直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扶贫来访工作方针、政策;协助和指导贫困村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总结推广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协助镇党委、政府和县扶贫办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相关业务问题;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配合协调处理好各种社会扶贫济困、驻村帮扶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直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卫生健康办公室职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民政和科教文卫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民政和科教文卫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村(居)公共卫生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各类疫病的发生和蔓延。组织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科普、文化、体育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发展规划和计划生育目标。负责做好生殖健康服务工作。协调做好人口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本辖区内各单位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控制人口增长,改善人口性别比例,提高人口整体素质。
简介:
负责人:宗山洹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8274598061
工作职责:1.承担乡村规划和环境保护工作。 2.负责乡村规划建设;负责房屋产权有关工作。 3.参与乡、村建设用地的审批有关工作。 4.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直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简介:
负责人:滕峰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5367595100
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负责承办全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2.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 3.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4.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 5.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安监局。 6.报告、统计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7.依法组织实施上级有关部门委托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
简介:
负责人:陈平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3874565901
工作职责:1.为群众提供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宣传贯彻相关政策方针。 2.负责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和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相关事务性工作。 3.为群众文化生活提供服务;负责民政、规划建设、应急管理、退役军人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4.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生活,协助管理文化市场等工作;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巡查、指挥、调度、香办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5.承担镇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相关业务工作。
简介:
负责人:佘鸿伟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5074572544
工作职责:1. 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协助镇政府制定农业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组织农村集体、个人开展各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为农村农业发展、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提供保障和服务。 2.负责农业农机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 3.负责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建设,畜牧水产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动物防疫检疫服务。 4.负责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与实施,水利设施的防洪保安与开发利用,防汛抗旱。 5.负责保护森林资源,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
简介:
负责人:向四妹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8774587683
工作职责:1.负责办理本级和经授权行使的相关行政审批、证照办理、信息咨询、非涉密文件查询服务等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为居民提供优质快捷的政务服务; 2.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 3.受理当事人对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投诉建议等工作。
简介:
负责人:滕晓鸿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3574583206
工作职责:1.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统一授权,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环保规划、农业农村、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强制和监督检查权,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相对集中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3.负责统一协调指挥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4.负责河长制、路长制、环境整治、爱卫等工作。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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