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负责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财政、税务、金融债务、国有资产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汛抗灾、消防救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物价、统计、粮食和物资储备、重点项目建设、国防动员(人防)、电力、产业开发区、商务、招商引资、城乡市场建设及管理、商业行业管理、县政府驻外办事机构、机关事务服务、行政审批服务、“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和政府机关、政务公开、智慧花垣、数字经济、政府新闻、政府信息、PPP项目、县属国有企业、疫情防控、真抓实干、石油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等工作。 分管花垣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人防办)、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就业服务中心、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仲裁院)、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消防救援大队(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商务局(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县商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县市场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人民政府驻长沙办事处、十八洞发展集团公司。 协助分管县审计局工作。 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花垣分局、县供电公司、花垣地区金融保险机构、县工商业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