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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设机构
基本信息
人民政府
负责人:张辉
地址:永顺县砂坝镇砂坝社区四组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办公电话:0743-5794121
工作职责
砂坝镇机关设下列党政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处理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和政协委员联络事务;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综合考核等工作。
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协调推进工业经济、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交通公路、农业、水利、乡村振兴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经济社会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农业机械、畜牧兽医水产渔政、水利、农民负担监督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科技、教育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医疗保障、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广电、民族宗教、侨务、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政工人事、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宣传、统战、机构编制、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
(三)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等工作;协调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队、司法所、基层法庭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抗震救灾、防灾减灾、社会安全等)应急管理与处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自然资源(含林业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城市(村镇)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隐患排查,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与处置。
砂坝镇设下列事业单位:
(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种植业、养殖业、水产业、农业机械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技术服务和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指导工作;负责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报告、控制与扑灭以及动物检疫等工作;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核实,协助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服务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河道湖泊与水库治理、水旱灾害防御、堤防维护管理、机电排灌、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等方面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农民负担监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土地流转、和后期扶持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二)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社会救助、社区建设、村镇规划、村镇建设、交通、生态环境保护、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安全生产、民族宗教、侨务等方面的公益服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共服务场所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考核,受理办事群众投诉;负责党务、政务、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与维护;负责统筹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综合服务与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三)文化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文化、旅游、广电、教育体育等方面的公益服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文化惠民、新时代文明实践、民俗文化等活动,引导群众自办文化活动,协助辖区内重大群众文体表演与竞赛;负责辖区内小舞台、乡村篮球场、健身器材等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建设;负责民间艺术团队带头人的培训指导;负责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进行文物保护宣传;负责基层文化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
(四)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镇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主要负责日常巡查、综合检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等方面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配合县级及以上执法部门重大案件查处和跨乡镇执法活动。
组建新的党政机构、事业单位后,原有党政机构、事业单位自行消失。
砂坝镇不设议事协调机构,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等中央有明确要求的外,不再加挂各类牌子。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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