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搞好综合协调,上传下达、公务接待、督促检查、办公用品和后勤等工作,协助中心领导抓好日常政务及相关业务工作。
(2)负责机关文秘、政务公开、党风廉政、维权减负、档案管理、文明建设、同建同治、值班考勤、公务用车管理等工作。
(3)当好领导参谋,协助领导做好本单位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规、条例和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财务制度、规定及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内部财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我单位财务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分析;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增收节支,勤俭办事。
(4)按照会计制度做好会计核算、财务收支和财务处理;按规定及时上报会计报表、财务计划、财务分析。
(5)负责财务工作。加强对财务账目、会计资料、收支凭证的管理,确保准确完整,及时整理、立卷、归档。
(6)负责能耗统计工作,并按时上报相关信息等工作。
(7)加强财产管理,定期组织清产核算;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使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8)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农机监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农机安全法规,坚决依法行政:
(9)主要管本辖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制定本辖区农机监理规划,定期分析本边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管理;
(10)负责本辖区内农业机械道路行驶安全技术检验、转籍、入户、核发全国统一的农业机械号牌、行驶证等工作;
(11)负责本辖区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考试和核发驾驶证工作及拖拉机驾校的监督管理;
(12)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检查和对违章人员的教育、
处罚等工作;
(13)抓好农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搞好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14)负责农业机械在田间场院事故的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15)负责向上级报送月、季年度业务统计报表工作;
(16)完成上级农机监理机关和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农机安全监理目标任务。
(17)按时完成上级及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