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负责全县食品(含食盐、酒类、保健食品、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流通、消费环节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食品流通、消费环节安全管理规范。拟订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食品流通、消费环节监督检查。查处食品流通、消费环节违法行为。承担食品流通、消费环节安全监测与评价。负责食品流通、消费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污染事故应急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食品监测,发布食品质量安全信息,承担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检查的监督。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