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协助第三方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和执法监测工作等;负责大气、水体、噪声等环境要素质量状况进行监测、统计、分析、预测、预警并提出环境改善措施和建议;负责办理县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全县地表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培训、宣传教育、普法、依法行政、依法治县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及环保公益性活动;协助拟定地方生态环境立法规划、计划并配合组织实施;负责单位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牵头办理人大、政协议题案;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