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负责全县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制定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的指导性文件,并督促抓好落实;
2.指导和管理学校体育、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推动学校体育、艺术教育的发展;
3.指导管理全县学校竞技体育,拟订全县学校竞技体育和体育科学研究发展规划;
4.确定全县体育竞赛项目设置与重点项目布局,指导管理全县学校竞技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负责申报、承办在本县举办的各级各类教育部门举办的竞赛活动;
5.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
6.负责全县中小学生运动会的组织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