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局二级机构、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管理和岗位设置、工资和津补贴管理、人员招聘录用和调配交流、档案管理,以及干部培养、考察、调配和任用工作;
2.负责全县本系统师德建设、校长教师队伍管理和奖惩工作;
3.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4.负责全县本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
5.负责优秀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
6.规划、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教师聘任制度、教师职务制度的实施。
7.负责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接受毕业生回县报到,管理接转高校毕业生档案;指导高校开展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服务工作;指导高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教育和思想教育;组织实施国家急需、应予保证的高等学校毕业生指令性调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