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指导、监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制订行业财务规章制度和交通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办法并指导、监督执行;指导交通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投融资管理;协调和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监督全县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的实施;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负责局机关经费管理;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控购事项的审查报批。
负责县交通运输局所属单位(含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单位,下同)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内部审计工作;对局及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内部控制、经济管理效益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对国省安排的交通建设、养护资金等交通建设项目(包括公路、车站、港口、码头等)进行审计或跟踪审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局独立核算的内设机构及局属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