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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永顺县
林业局
机构简介
领导班子
内设机构
基本信息
林业局
林业局
负责人:成帆
地址:永顺县灵溪镇永顺大道99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办公电话:0743-5223423
工作职责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指导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沙化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州政府委托县政府或由县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负责油茶等经济树种的开发、建设、利用等工作。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林业职权范围内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
成帆
党组书记、局长
(一)主持局全面工作; (二)负责局领导班子及队伍建设; (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四)联系石堤镇前进村乡村振兴工作; (五)联系乡镇:灵溪镇。
彭正波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一)分管党建、纪检监察、人事管理、营造林及国土绿化、森林资源保护和“放管服”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石漠化治理、生物多样性修复、美丽湘西暨生态廊道建设、减负监督、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污染防治和生态环保、州县定为民办实事、党管武装、民族统一战线、双拥、党风廉政和清廉建设等工作; (二)分管股室:监察室、党建办、人事股、造林绿化股、森林资源管理股、工会。 (三)联系石堤镇落叶洞村乡村振兴工作; (四)联系乡镇:泽家镇、对山乡、西岐乡。
毛书情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一)分管林长制、安全生产、林业产业建设、两站建设、林业执法、乡村振兴、森林防火、国储林建设、森林碳汇、油茶、森林康养、林业行政执法及队伍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 (二)分管股室:林长办、油茶办、防火股、森林资源管理股执法组; (三)联系小溪镇官坝村乡村振兴工作; (四)联系乡镇:润雅乡、颗砂乡,联系杉木河林场。
周江鸿
总工程师
(一)分管财务、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生态公益林、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森林病虫害防治、预决算公开、项目绩效管理、财务统计、林业资金管理、政府性债务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古树名木保护、林业食品安全、林业惠民政策落实及资金发放等工作; (二)分管股室:计划财务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站、退耕还林办、种苗站、林业科技推广站; (三)联系石堤镇友谊村乡村振兴工作; (四)联系乡镇:万坪镇、万民乡、毛坝乡、盐井乡。
办公室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工作。
简介:
人事股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指导全县林业行业思想政治工作,拟订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林业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档案、劳动工资及保险,开展全县林业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及职工教育培训的有关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简介:
政策法规和林业产业科技股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加挂油茶产业开发办牌子。提出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性政策建议;拟订相关法治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按规定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林业和草原行政应诉和听证相关工作;承办林业和草原行政许可相关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林业产业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组织、指导国外林业和草原先进技术及智力引进。指导全县林木种苗相关工作;负责完成全县油茶产业的规划、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招商引资、技术培训、实施验收及报账工作。负责全县林业政策法规相关信访工作。
简介:
造林绿化股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加挂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县退耕还林办公室、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牌子。起草国土绿化重大政策,综合管理林业和草原等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草原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石漠化防治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监督管理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等相关工作。负责编制全县退耕还林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主管、指导、监督、检查退耕还林工作,查处破坏退耕还林的行为。
简介:
野生动植物保护股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协调、督促全县野生动物的重大违法行政案件的查处。承担全县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工作。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相关工作。
简介:
森林资源管理股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基层林业站、木材检查站的建设和管理。
简介:
计划财务股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拟订林业和草原的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投资、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负责统计信息、审计稽查、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所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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