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相关项目建议,拟订全县县域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牵头高质量发展工作,负责农业劳动生产率指标。
2.协调推动县域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提出年度工作安排建议,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乡村产业体系。
3.指导农业产业强镇、特色小镇建设,指导全县一村一品管理相关工作。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现代化服务业发展。
4.研究提出促进全县农产品加工业、乡村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
5.拟订全县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有关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6.指导全县休闲农业、乡村旅游行业发展。承担休闲农业示范创建和品牌体系建设工作。
7.指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负责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的运行监测。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8.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
9.拟定全县乡村产业发展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产品加工业、乡村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创业创新统计和监测。
10.承担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千亿产业、千企帮村、454产业发展、产业培塑、产业发展提质、能工巧匠、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荐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