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全县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监督抽验等工作。拟订生产环节、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和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生产企业不安全食品相关产品召回制度。监督实施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指导协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评价,配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风险监测有关工作。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酒类商品管理的法规政策,拟定全县酒类商品管理办法。负责食品的注册登记工作。依法查处酒类商品各类案件及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受理全县酒类商品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食品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拟订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生产环节的许可、备案、生产现场核查。依权限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盐政执法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