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股(基层财务集中核算中心)。承担全县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管理。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执行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范,组织落实政府采购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计划、财务、基建、国有资产等进行等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社会抚养费管理。负责编制各单位会计报表及汇总报表,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通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实行县卫健行政部门集中管理,进一步规范基础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行为,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支纳入统一核算,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依据国家统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