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龙山县 苗儿滩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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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领导班子
  • 内设机构
基本信息
苗儿滩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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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
    苗儿滩镇委员会领导本镇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承担管党治党工作责任,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苗儿滩镇人民政府依法行使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其主要职责是:(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全镇和社区区域化党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辖区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二)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负责优化发展环境、采集企业信息、服务辖区企业、促进项目发展等工作,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批准等领域相关法规政策。(四)实施综合管理。负责县直部门向镇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城市管理、文明创建等综合性管理工作。承担全镇生态环境保护、物业监管相关工作职责。(五)维护公共安全。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等。(六)监督专业管理。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对辖区内各类专业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社区居民等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区域发展服务。(八)指导村(社区)自治。指导村(社区)委会(居委会)建设,健全村(社区)自治平台,组织驻村单位联点和村(社区)村民(居民)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镇纪委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镇人大依据《宪法》和《组织法》行使职能;明确专人负责政协委员联络工作;镇人民武装部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根据有关章程设立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在镇党委领导下,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简介
党委书记
总揽全局工作,突出抓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暨乡村振兴、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干部作风、信访维稳。联系官坪村。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协助书记抓好党建工作;主抓政法工作、项目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大农业等工作。联系捞车村、树比村。
人大主席
协助书记镇长抓好全盘工作;主抓预算、综合治税、移民工作,负责人大工作。联系隆头社区。
纪委书记
分管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工作、配合巡视巡察工作、干部作风、违规人情宴请治理监督督查以及涉及相关工作领域的其他工作。联系红光村、苗市社区。
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主抓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党建引领·互助五兴、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镇机关党支部党建、老干及关心下一代工作、宣传、工会、组织、政工、青年、妇女,协助抓好宣传工作,以及涉及相关工作领域的其他工作。联系黎明村。
武装部长
负责武装、退役军人及征地拆迁工作;协助镇长抓 房屋审批工作;主抓执法、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失地农民 养老保险、两违整治、厕改工作。联系金星村、民主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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