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的机构设置、调整、更名的审核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的教材建设及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民办教育机构的统筹管理和年度办学评估,做好部门协调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负责受理《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民办教育机构报备案、核准、审批的有关事宜;协同有关部门对民办教育机构定期进行办学方向、办学条件、学校管理、招生广告(简章)、教学质量及学历证书、名称、财产、财务等方面的检查;负责全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负责综合管理全市公、民办幼儿园的教育教学业务;负责全市公、民办幼儿园的招生和学籍管理;负责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和补助工作;负责全市学前教育数据统计上报;完成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