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负责全民健身工程的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申报公共体育场馆低免开放补助资金和体育健身场地(馆)建设资金及设施;负责申报和承办全国、全省、全州的群众性体育赛事及培训活动;负责吉首市的公共体育场馆监督管理及全民健身场地器材的维护和更新;指导和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全市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认定;负责体育行业协会和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视力测试数据上报及管理工作;负责群众体育项目裁判员及武术段位的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队伍参加省级民族、残疾人等体育运动会;挖掘、整理、推广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联系、团结广大老年朋友,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完成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