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全市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
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
实老年人、孤弃儿童、困境儿童:
“三留守”( 留守儿童、留守老人、
留守妇女)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权
益保护政策;负责收养登记;负责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和社会福利
机构管理工作;指导社会办养老政
策衔接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
作、关工委工作;
组织实施全市社会救助工作
负责牵头做好全市社会保障兜底工
程相关工作,对全市精准扶贫户中
应予社会保障兜底的重点对象实现
全面覆盖。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
保障、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核对
中心工作;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