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 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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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领导班子
  • 内设机构
基本信息
机关事务管理局
负责人:邓和平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
办公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30(7月1日一9月30日),13:00-17:00 (10月1日一次年6月30日)
办公电话:0731—88665718
工作职责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长政办发〔2015〕49号),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为:
(一)组织拟订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和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机关事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市本级政府各部门的后勤服务工作和下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市治办公区域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
(二)负责市直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计划的审核、汇总和报批工作,对办公用房建设进行监督。
(三)负责市直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附属用房、相关土地资产权属调配、处置的管理及办公用房和附属设施的维护维修与改造管理工作。
(四)参与监督管理市直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
(五)负责组织制定全市公共机构的节能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六)负责市治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维护市治大院的上访秩序。
(七)研究制定市直机关的物业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负责指导监督物业服务单位的工作;负责市治大院的计划生育、医疗保健服务和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八)根据授权做好部分市级领导的生活服务和生活保障设施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市政协交办的会议服务和来宾接待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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