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承担全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管理;依法保护和培育、开发、利用珍稀动植物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承担全市湿地保护工作。
三、下设行政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
1.市森林公安局(加挂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牌子),正科级。
2.市森林消防支队,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市林业工业管理站(市林业价格监督检查站),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市林木花卉研究中心、市齐心岭实验林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5.市林业基金管理站,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6.市国有林场管理站,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7.市林木种子苗木管理站,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8.市林业科技推广站,正科级全额按款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