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起草湘潭市《政府工作报告》。
(二)负责起草市人民政府向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市委的重要汇报材料。组织或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市人民政府重要综合性文件。参与起草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重要会议的文件。
(三)负责起草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讲话、报告、文章等重要文稿,审核相关新闻稿件。
(四)负责组织对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政策、课题、项目进行调查、分析和研究,为市人民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组织院士专家、政府顾问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五)联系指导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的调研、信息、政策研究等工作。
(六)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