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经济和信息、安全生产、商务粮食、旅游外事、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研究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研究提出县财政支持有关行业的政策建议;管理有关专项资金和企业亏损补贴;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工作,负责有关县属企业财务监管;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管理旅游、服务业等专项资金并拟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承担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的管理制度及办法;承担贷(赠)款的具体管理工作;审核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贸易购汇人民币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