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 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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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领导班子
  • 内设机构
基本信息
水利局
负责人:李汉军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车站路259号
办公时间:夏令时(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31-52523711
工作职责
市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的部暑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有关实施细则,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市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流域、区城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落实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发布全市水资源信息。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执行国家、省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协调、指导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并负责初审上报、实施。组织、指导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并负制定规划实施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以及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实施、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协调、指导县市区做好库区、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工作。
(十一)负责权限内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指导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管。
(十二)负责水利行业的科技和教育工作。指导和监督实施全市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利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协调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
2.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意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简介
湘潭市水利局是湘潭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计划财务科、农村水利水电科、人事科(科技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审批服务科、建设管理科,市水资源服务中心、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分管政策法规与安全监督科、水库移民科、水旱灾害防御科,市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市水利学会。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水资源与河湖管理科,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服务中心、市水保河道服务中心。
二级调研员
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管理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工会、共青团、妇委会。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2523711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建章立制、督查督办等工作;承担水利信息化、档案、信访、网站、宣传报道、新闻发布、保卫、综治维稳、文明卫生、后勤等工作。组织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2523718
工作职责:提出全市水利发展规划、年度投资建议计划,承担全市主要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专项规划和水利建设项目规划的组织编制、初审和申报工作。参与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初审和申报工作。承担全市水利项目资金计划的组织编制、申报和审查工作。协助做好水利规费的征收管理、安排使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水利计划执行情况及资金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财务的统计、内部审计,指导水利行业的财务、统计工作。承担水利系统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2523716
工作职责:承担有关涉水法律法规和移民安置政策宣传、指导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拟订水利、移民法治建设规划。拟订水价政策(除城市供水外)和节约用水政策。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执法案件决定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水利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组织推进工作。承担本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协调跨县市区间水事纠纷。协调处理重大水事违法案件。承办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业普法教育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2523716
工作职责:按照授权范围负责统一受理、办理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统筹协调相关科室审批服务业务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限时办结。参与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的联审联办工作,按照联审决定受理、办理本部门有关手续。协助开展水利系统规费征收工作。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2523715
工作职责: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库、水闸、堤防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指导重要病险水库(水闸)、重要堤防的除险加固。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初审和报建。承担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行业监督管理。监督全市水利建设市场,指导市场准入、工程招标、建设监理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督促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承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指导和监督实施全市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督促检查水利重点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2523759
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泵站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承担水能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定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2523781
工作职责:承担移民工作的政策和业务指导。负责编制水库移民安置、后期扶持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审核并上报移民安置人口,指导全市移民后扶人口动态管理;拟订新建水库移民安置方案,参与移民安置项目实施管理,指导组织移民安置项目完工验收。指导、督促县市区和项目法人落实国家水库移民政策,组织实施移民安置项目、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管理和资金管理,负责全市移民后扶信息系统建设。负责指导水库移民产业开发,脱贫攻坚,提高移民收入;负责组织对全市移民后扶政策实施情况实行稽察和监测评估。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2523720
工作职责: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保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指导水旱灾害防御物资的储备与管理、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化建设和全市洪水风险图编制运用工作,负责提出水利工程水毁修复经费的建议。指导监督跨区域流域调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2523762
工作职责: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负责水土保持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2523713
工作职责:承担局党组文秘和党组中心组学习等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保险福利工作。负责水利队伍建设和干部管理、考核、监督工作,承办局管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统计工作。组织拟订水利教育培训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局系统专业技术培训,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各层次学历再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承办重大水利科学研究与技术引进推广工作。指导水利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湘潭市水利学会工作。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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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2523757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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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2523719
工作职责: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2523757
工作职责:负责局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2523720
工作职责: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贯彻执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规定、调度命令;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水旱灾情发布,指导、监督重要江河防汛演练和抗洪抢险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台风与山洪等灾害防御工作以及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负责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2523711
工作职责:承担协助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履行职责的具体、服务性工作。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2523732
工作职责:负责水资源监管和水资源信息发布;负责监督各行各业节约用水和计划用水工作;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对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及节水载体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指导,协助指导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承担全市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的技术指导和数据维护工作;承担水资源管理年报编制工作;研究、推广节水新工艺、新技术;指导节水宣传教育和行业技术培训工作。受委托做好水资源管理有关工作。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2523762
工作职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堤防安全,保持河势稳定和行洪、航运通畅;制定河道清障、保洁计划及组织实施;负责依法保护河道、水域、岸线、堤防、防浪林和防护林;负责组织、指导国家和省、市安排的河道堤防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湘潭湘江干流及重要支流堤防的防洪安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江河防汛工作。指导全市水土流失的监测与评估。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31-52523729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和省、市有关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与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市级管理范围内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及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市局、省监督中心站交办的其他工作。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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